应聘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高校人才网)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报名有效期内,学校将根据缺岗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一轮校级面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如未达到比例,将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招录。
(三)面试
1.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推荐至校级面试,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除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规范外,政治考察将同时重点考察拟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社部官方网站、学校网站等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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